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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推进生猪保险和防疫工作 保监会联手农业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
作者:鄂美猪种改良公司 发表日期:2009/8/20

      为加快形成生猪保险与防疫工作相互结合、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,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户抵御风险的能力,促进生猪生产发展,中国保监会与农业部联合发布通知称,双方将加快完善保险与防疫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,通过资源互享、人员互通、信息共用等机制,共同推进生猪保险和防疫工作的发展。

  生猪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,猪肉产品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。发展生猪保险,是妥善解决生猪生产问题、稳定猪肉产品市场的重要措施。自2007年国家启动生猪保险业务以来,截至2009年6月底,全国已累计承保生猪1.53亿头次,承保能繁母猪9700万头次,生猪出险赔付700万头次,能繁母猪出险赔付500余万头次。

  但在生猪保险工作取得重要成绩、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的同时,也出现了一些制约生猪保险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,如耳标佩戴率不高导致保险基数不准,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理赔数量不清等问题。特别是当前猪肉价格持续低位运行,一些地区出现了养殖户变相杀猪、恶意出险的现象,生猪保险的道德风险增加。

  通知指出,保险监管部门、兽医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合作,协同推进生猪保险与疫病防控工作,共同建立能繁母猪专用档案管理体系,通过防疫与保险信息共享,建立健全生猪保险与疫病防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,共同促进生猪生产发展。

  通知同时指出,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,不搞恶性价格竞争和违规经营,强化规范管理,坚持保险宣传到户、保险凭证到户和保险赔款到户,做到惠农政策公开、承保情况公开、理赔结果公开、服务标准公开和监管要求公开,并准确核实承保数量,详细登记承保明细信息,确保保险数据的真实准确,坚决防止出现虚增承保数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行为。在主动加强与当地兽医部门有效合作的同时,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一定的工作及劳务、培训等费用,实现有效激励,确保生猪保险工作顺利进行,降低养殖风险,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。